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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tent Application Guide

專利申請完整指南:專利師手把手帶你從構想到取得專利

專利申請的核心,是把手上的想法、創作或產品整理成日後能夠辨識、授權與防守的權利。這份指南會陪你了解專利類型、準備資料、審查流程、規費與海外布局,逐步找到適合目前階段的申請方式。

先用一分鐘抓住專利申請重點

先確認發明是否已經公開、誰是發明人與申請人、希望保護的成果,以及競爭者可能採用哪些替代方式。接著依保護目的、技術內容與時程,選擇發明、新型或設計專利。

  • 公開、展覽或銷售前,優先確認申請時點。
  • 請求項會將技術內容轉化為法律保護邊界。
  • 官方規費與專業服務費應分開理解。
  • 海外申請要回到銷售、製造與競爭市場排序。

你現在卡在哪一步?

有人想先知道預算,有人想先弄懂專利,也有人已經準備好產品、只差不知道怎麼交給專家。直接從最接近你目前情況的問題開始。

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

什麼是專利師?國家為專利申請建立的專門職業制度

當你手上已有想法、創作、原型或產品,下一步是把內容整理成專利申請文件,並把真正希望保護的重點寫入請求項。專利師的工作,就是理解創作內容、界定保護範圍、安排說明書與請求項,並在審查過程中協助申請人回應智慧財產局。

在台灣,國家透過專利師法建立專利師制度,讓申請人能辨識依法取得資格、完成職前訓練、加入專利師公會並受執業規範的專業人員。專利師得受委任辦理專利申請、舉發、權利異動、行政救濟、侵害鑑定與專利諮詢等業務。資格上的差異可以查閱智慧財產局的專利師、專利代理人和代收人說明

專利師將機械與電子技術內容整理為說明書、圖式及分層請求項的示意圖
專利師先理解創作與替代方式,再將技術內容整理成圖式、說明書及進可攻、退可守的請求項層次。

把創作整理成申請內容

透過技術訪談找出創作核心、實施方式與替代方案,再將內容安排到說明書、圖式與不同層次的請求項中。

從送件銜接後續審查

依案件進度處理申請、修正、申復與再審查,分析審查委員引用的資料,並向申請人說明可採取的回應方式。

如果你正準備把創作交給專業人員處理,可以先說明產品用途、解決的問題、目前完成程度與預計公開時間。專利師會據此安排訪談,協助你確認還需要補充哪些資料,以及適合從哪一種專利開始。

The Patent Bargain

什麼是專利?以公開技術換取一定期間的排他權

專利制度可以理解為一項社會交換:發明人把技術內容充分公開,使他人能夠理解與繼續研究;國家則在符合專利要件時,授予一定期間、一定地域與一定範圍的排他權。

這項權利的主要功能,是在法律規定範圍內排除他人未經同意實施受到保護的發明。規劃產品製造或販售時,也會一併考量其他專利、法規、許可與契約。

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也將專利說明為對發明授予的排他權;作為交換,申請文件會公開技術資訊。保護期屆滿後,相關技術原則上成為公眾可以利用的知識,讓新的研究與產業發展建立在既有成果上。可參考 WIPO Patent FAQ

發明人公開技術內容,換取一定期間排他權並促進後續技術發展的專利制度示意圖
專利制度以技術公開換取具有期間與範圍的排他權;公開資訊也讓後續研究與產業發展能在既有成果上繼續前進。
專利價值來自權利內容與後續運用。 取得專利後的商業成果,會受到市場需求、產品差異、執行成本、競爭者行為,以及企業授權或主張權利的能力共同影響。

保護具體可實施的創作

專利申請會把構想發展成可理解、可實施,並可依專利要件進行審查的具體技術或設計。

權利具有地域、範圍與期間

每件專利都會依申請國家或區域、核准請求項與法定期間界定權利,並透過年費維持有效狀態。

請求項界定保護邊界

判斷保護範圍時,會以核准請求項及相關文件為核心,逐項比對產品、裝置或方法的技術特徵。

File, Keep Secret, or Publish

什麼情況適合申請專利?先看技術是否容易被看懂與逆向

是否申請專利,可以從技術的保密性、產品上市後的可辨識程度、競爭者的開發路徑,以及預計保護的市場四個面向一起評估。

策略 較適合的情況 規劃重點
專利申請 產品上市後容易被理解、複製或逆向;需要授權、募資或形成可交易資產。 以公開技術內容換取一定期間的排他權,並預先安排申請、審查、海外與年費預算。
營業秘密 製程、參數、配方或資料能在組織內長期保密,外部難以逆向取得。 以權限、契約與管理制度維持秘密,同時評估獨立研發與合法逆向的可能性。
防禦性公開 希望讓技術進入公開資訊,並降低相同內容日後取得專利的空間。 公開前先確認後續申請安排與各國的新穎性規則。

公開後的優惠期,能保留多少申請空間?

台灣現行制度下,申請人出於本意或非出於本意所致的公開,發明與新型可在最早公開後12個月內提出申請,設計則為6個月;符合規定時,該次公開不致使創作喪失新穎性、進步性或創作性。這段期間稱為「優惠期」。

優惠期適合處理已經發生的公開事件。 網站上架、募資簡報、展覽展示、論文發表、樣品銷售、社群影片或未約定保密義務的會談,都可能形成公開。由於各國的優惠期間、適用事由與證明要求並不相同,較穩健的安排是先完成申請,再依商品化、募資或發表時程公開;申請前不宜為了測試市場而主動公開技術內容。
Three Patent Types

發明、新型、設計專利怎麼選?三種專利各自保護什麼

選擇專利類型時,可以先觀察競爭者最可能複製的是技術原理、產品構造,還是視覺外觀,再依保護目的與時程安排申請方式。

類型 主要保護對象 台灣審查方式/參考時間 權利期間上限 常見用途
發明專利 產品、方法、材料、系統或技術原理等利用自然法則的技術思想。 實體審查,提出申請後須在法定期間另行請求。參考時間:首次通知約8個月,審結約14個月。 自申請日起算20年 核心技術、方法流程、軟硬體協作、材料與製程。
新型專利 物品的形狀、構造或組合;方法類創作可另評估發明專利。 形式審查;行使權利前通常應審慎評估新型技術報告。參考時間約6個月。 自申請日起算10年 機構、零組件、裝置構造,需要較快取得權利的產品。
設計專利 物品全部或部分的形狀、花紋、色彩或其結合所呈現的視覺設計。 實體審查。參考時間:首次通知約5個月,審結約6個月。 自申請日起算15年 產品造型、GUI、圖像、包裝與可辨識的外觀設計。

表列時間供申請規劃參考;實際期間仍會依案件內容、補正、申復、延緩或加速審查等情況變動。

若同一物品的構造同時可能申請發明與新型,台灣制度下可評估「一案兩請」。兩案須於同日提出並在申請時聲明,後續再依核准進度安排權利接續與選擇。

還不確定適合哪一類時,可以先整理創作目的、核心結構或步驟、草圖與公開情況,再由專利師從保護對象與申請時程協助判斷。

Before Drafting

專利申請前應準備什麼?先說清楚問題、手段與替代方案

技術訪談會先確認產品或方法目前如何運作、現有做法遇到哪些限制,以及本創作採取哪些技術手段產生改善,再進一步整理關鍵差異、必要條件、替代方案與使用情境,使說明書能支持不同層次的請求項。

專利申請前可準備原型、草圖、替代元件、測試資料及權利人資訊的示意圖
原型、草圖、結構關係、替代元件、測試資料與參與創作的人員資訊,都能幫助專家更快掌握案件。
  • 非機密名稱與領域:先用簡短名稱說明創作屬於哪一種產品、技術或設計領域。
  • 背景與問題:現有方案怎麼做?在哪些使用條件下產生缺點?
  • 核心解決手段:哪些元件、步驟、參數或資料關係共同產生效果?
  • 可驗證效果:速度、精度、可靠性、成本、安全或操作性如何改善?有沒有測試或比較資料?
  • 替代實施方式:競爭者如果換一種元件、順序、材料或連接關係,仍可能達成相同目的嗎?
  • 圖式與流程:準備能看懂結構、訊號、步驟與相互關係的草圖,不必先追求美術完成度。
  • 人與權利:確認真正參與創作的人、申請人、受僱關係、共同開發與權利讓與安排。
  • 公開與時程:列出曾經或預計發表、展示、募資、報價、試售及交付樣品的日期。

資料還不完整也可以開始。先把目前掌握的內容、草圖或照片整理在一起,專利師會在訪談中協助確認還需要補充哪些資料。

把時間留給產品,讓專業分工提高申請效率

申請人最熟悉的是產品、技術內容、使用情境及未來發展方向。專利師則透過技術訪談,將草圖、原型、功能說明與測試資料整理成專利申請所需的技術內容,並精心調整請求項,使權利範圍具有適當層次,進可攻、退可守。

申請人可以自行研究專利法規、審查基準及申請格式,也可以嘗試撰寫說明書與請求項。不過,要在短時間內理解專利要件、揭露要求、請求項架構及審查實務,通常需要投入相當多的時間;對正在開發產品、建立市場或推動營運的申請人而言,這些時間本身也是申請成本的一部分。

本所將技術訪談、資料盤點、請求項設計及說明書撰寫集中銜接,讓資訊能直接轉化為申請文件,減少多層轉交與反覆確認所需的時間。在資料齊備、技術內容明確且案件複雜度合適的情況下,初稿可安排在約半個月提出,使申請進度更容易配合產品開發、募資或上市計畫。

流程效率提升,也能讓申請人投入的費用更集中運用在技術理解、權利範圍設計與申請文件品質上。申請人可以把主要心力留給產品與市場,專利師則負責將技術成果整理成可供審查及主張權利的專利文件。

實際初稿時間將依資料完整度、技術複雜度及當時案件安排確認。

請求項為什麼特別重要

請求項是界定專利權範圍的核心。獨立項通常描述成立發明所需的主要組合;附屬項則加入較具體的限制,形成不同層級的備援。請求項的寬窄會影響競爭者可採取的替代空間,也需要與先前技術及說明書支持相互平衡。

頁數、請求項總數、獨立項數量與依附關係,也會影響部分國家的規費、翻譯量及審查策略。海外費用試算會先讀取台灣案的實際規模,再依目標國家分項規劃。

Taiwan Examination

台灣發明專利申請與審查流程

發明專利提出申請後,會依序進入程序審查、早期公開與實體審查等階段;各節點都有對應的申請事項與期限。

發明申請日起三年內提出實體審查請求。 三年是法定期間,案件實際審查時間另依個案進度計算;逾期案件依法視為撤回。

新型專利採形式審查;設計專利則由智慧局依職權進行實體審查。發明、新型與設計因此各有不同的審查深度與使用方式。詳細程序請以智慧財產局的發明專利審查及行政救濟流程為準。

Official Fees and Service Factors

專利申請費用怎麼形成?預算應連同期限一起規劃

專利申請的整體預算,會依專利類型、技術內容、說明書篇幅、圖式數量、請求項架構及預定申請國家而不同。台灣案件通常包括申請規費、說明書與請求項撰寫、圖式整理、實體審查、審查意見處理、領證及年費;申請外國專利時,還會增加翻譯、外國代理人及各國規費。

台灣官方規費項目 基本金額 重要補充
發明專利申請 新臺幣3,500元 尚未包含實體審查、證書及年費。
新型或設計專利申請 新臺幣3,000元 新型與設計的審查制度不同。
發明實體審查 基本新臺幣7,000元 以50頁以下、10項請求項以內為基本;超過10項每項加收800元,超過50頁後依規定加收。
專利證書費 新臺幣1,000元 核准後仍須在期限內繳納證書費及專利年費,才會公告取得權利。

規費最後查核:2026年7月28日。金額可能修正或因電子申請、減免、頁數、請求項及個案程序而不同,送件前請再查閱智慧財產局專利規費清單

專業服務費通常受哪些因素影響

  • 技術領域與理解難度
  • 資料完整度與訪談次數
  • 實施方式、圖式與替代方案數量
  • 請求項數量及權利層次
  • 既有技術檢索與分析範圍
  • 翻譯、外文或序列表需求
  • 審查意見的引證案與爭點複雜度
  • 外國代理人、各國規費與程序差異

申請人可以依產品進度與資金狀況分階段安排,但專利期限不會隨預算延後。尚未提出申請前,產品公開、銷售、展示或發表,都可能影響後續取得專利的機會;提出第一件申請後,外國申請的優先權期限也會立即開始計算。

重要期限|以台灣案為基礎申請外國專利

以台灣第一次申請作為優先權基礎,向承認該優先權的國家或區域提出後續申請時,發明及新型通常以第一次申請後12個月為規劃期限;後申請屬於工業設計時,通常以6個月為規劃期限。實際期限、申請類型及應備文件,仍須依目標國家或區域的制度確認。

這段期間是保留第一次申請日的「優先權期限」,並非外國專利局一律停止收件的期限。超過後,原來的第一次申請日通常無法再保留;如果期間內已有產品公開、專利公開或他人申請,後續申請還可能因此失去取得權利的機會。因此,外國布局與所需預算應在優先權期限屆滿前完成評估。

進行申請規劃時,可以先確認台灣申請所需費用,再依產品市場、製造地點與競爭情況,預先列出優先權期限內可能需要的外國申請預算。即使尚未決定全部國家,也應先掌握最後決定日期,避免等到資金到位時,原有的申請時點已經無法保留。

Office Action Strategy

收到審查意見:先讀懂爭點,再安排回應策略

審查意見通常會引用先前技術,說明請求項在新穎性、進步性、明確性或說明書支持等方面的審查意見。回應時會先分析引證案揭露的內容、審查委員組合資料的方式,以及目前請求項與產品目標之間的關係,再評估陳述意見與修改範圍。

分析爭點

  • 逐項比對引證案與請求項特徵。
  • 確認技術效果是否已在原說明書中充分記載。
  • 判斷審查意見是文字明確性、單一性,還是實質專利要件。

安排回應

  • 評估陳述意見、修改請求項或兩者併用。
  • 保留與商業實施相關的權利層次。
  • 必要時評估分割、再審查或行政救濟。

個案策略會依原始揭露、引證案與市場目標調整。收到公文後,可先確認送達日與回覆期限,再安排分析與回應。

Foreign Filing Priority

外國專利布局:先從一個目標市場開始

專利具有地域性,各國或區域的權利由當地專利局分別審查授予。海外布局可同時考量銷售、製造、供應鏈、競爭者與權利可執行性。

建議至少從五個問題排序

  1. 營收市場:產品或服務預計在哪些國家形成收入?
  2. 製造與供應鏈:競爭產品最可能在哪裡製造、出口或組裝?
  3. 競爭者位置:主要對手、合作對象與可能被授權者在哪裡?
  4. 權利適配:該技術或設計在當地有哪些可用的權利制度與程序限制?
  5. 成本與期限:規費、外國代理費、翻譯量、請求項/頁數附加費及優先權期限是否可負擔?

海外路線可直接向個別國家/區域提出申請,也可在符合條件時運用PCT國際申請程序。PCT是一套國際申請與時程管理制度:申請人先提出一件國際申請,取得國際檢索報告及專利性書面意見等資訊,再於後續期限內選擇進入各國或區域階段;專利權最終由各國或區域專利局分別審查與授予。可參考 WIPO 的PCT制度介紹

先聚焦一個目標市場,有助於把申請問題說清楚。 可先選出最重要的銷售或製造市場,再整理期限、申請程序、翻譯需求,以及頁數與請求項對費用的影響;後續再依商業進度比較其他地區。
Working with a Patent Attorney

與專利師合作時,可以先確認哪些事項

  • 案件窗口與審閱方式:了解由誰閱讀技術資料、安排請求項及說明審查回應策略。
  • 技術理解:透過訪談整理發明的問題、核心差異、實施方式與替代方案。
  • 申請目的:讓保護範圍對應產品銷售、授權、募資或競爭防禦等實際需求。
  • 費用階段:了解規費、服務費、翻譯、圖式、答辯與海外申請的安排方式。
  • 時程與注意事項:一併規劃公開時點、權利歸屬、先前技術、法定期限與後續維持成本。

本頁由慧誠團隊撰寫、蘇育仁專利師審閱。本所專利師通過國家專利師考試,具專利師資格及工業技術執照背景,並以25年以上專利實務經驗參與案件評估與申請文件審閱。申請人可先依本頁清單整理現有資料,讓初次溝通直接聚焦於創作內容與保護方向。

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

專利申請常見問題

自己可以申請專利嗎?

法律上申請人可以自行提出申請。技術具有商業重要性時,可由專利師確認說明書對權利範圍的支持,並精心調整請求項層次,使權利布局進可攻、退可守,更貼近產品與商業目標。

新型專利審查較快,適合哪些案件?

新型專利適合物品的形狀、構造或組合,採形式審查,通常可較早取得權利。若同一物品構造也具備發明專利的申請價值,本所強烈建議評估「一案兩請」:同日提出發明與新型並在申請時聲明,以新型銜接較早期的權利需求,同時保留發明專利經實體審查後取得較長保護期間的機會。方法類創作則以發明專利為主要評估方向。

已經公開、展覽或銷售,還能申請嗎?

評估時會一起確認公開日期、公開內容、接觸對象、保密義務與相關證據,再依台灣及目標國家的優惠期規定判斷可行路徑。越早整理資料,越有利於保留後續選擇。

專利取得後,如何判斷他人是否落入保護範圍?

判斷時會以核准請求項逐項比對對方產品或方法,並結合相關文件、證據與法律問題進行分析。清楚的請求項層次,也有助於日後辨識與運用權利。

先申請台灣,再申請國外可以嗎?

可以評估以台灣申請作為優先權基礎。建議及早確認法定期限、申請人一致性、揭露內容與各國要求,讓翻譯、外國代理及預算安排保有充足時間。

手上的資料還不完整,怎麼開始?

可以先整理創作的非機密名稱、技術領域、要解決的問題、核心構造或步驟、草圖或照片、是否曾經公開,以及發明人與申請人資訊。其餘細節可在技術訪談中逐步補充。

想繼續查詢特定程序,也可以使用本所整理的專利常見問題 Q&A

Examination Reminder

審查提醒:請預留至少一次答辯的時間與預算

專利申請由審查委員依個案進行人工審查。 雖然適用的法規與審查基準相同,不同審查委員對先前技術、文字明確性、說明書支持程度及進步性的審查重點,仍可能有所不同。即使申請文件已經完整準備,也無法保證審查過程不會收到審查意見或核駁理由先行通知。

收到審查意見是專利申請程序中常見的一環,並不代表案件已經失敗。申請人進行時程與預算規劃時,建議先保留至少一次分析引證資料、調整請求項及提出申復答辯的準備,再依實際審查內容決定後續策略。

先把手上的創作整理清楚

需要專利師協助時,可以先提供非機密名稱、技術領域、要解決的問題、草圖或照片,以及是否曾經公開。資料尚未齊全,也可以先說明目前進度。

慧誠專利師事務所|W & S Patent Attorneys|統一編號 005988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