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絡我 Contact

專利常見問題 Q&A

[專利問答] 申請人不是 WTO 會員國民,但於 WTO 會員領域內設有住所或營業所,可以主張國際優先權嗎? — 優先權

答:

可以。依專利法第28 條第 3 項規定,若於 WTO 會員或互惠國領域內,設有住所或營業所者,亦可向我國主張優先權,此即一般所稱的準國民待遇。主張準國民待遇者,須檢送於 WTO 會員或互惠國領域內設有住所或營業所之官方證明文件。


※ 本文專利問答整理自中華民國智慧財產局最新專利審查指南。資訊僅供參考,如有修正請以智慧局最新公告為準。
如果您對台灣或跨國專利申請流程、申請規費或專利查詢有任何疑問,歡迎聯絡 慧誠專利師事務所 諮詢(Email:service@twpto.com / 官方 LINE:@WrsUkSx / 專利師將竭誠為您服務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