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我國發明專利申請案待審期間較長 , 以智慧局作為OFF(第一申請局)之 PPH之審查工作分享的效益無法有效發揮,有鑑於此,智慧局自101 年 3 月 1 日起啟動「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(TW-Support Using the PPH Agreement, TW -SUPA)審查作業方案」 ,依據此方案,若申請人以智慧局為OFF 提出一發明專利申請案,之後向與智慧局實施雙邊 PPH 合作計畫的外國專利局提出一外國對應申請案,且主張我國申請案為優先權基礎案,此時申請人可據以向智慧局提出 TW-SUPA 申請,使我國發明專利申請案加速進行審查。如此一來,當我國發明專利申請案,經智慧局審查有 1 項以上請求項可准予專利,申請人即可據以向與智慧局實施雙邊 PPH 合作之外國專利局提出 PPH 申請,加速外國對應申請案之審查。因此,TW-SUPA 方案可協助申請人利用 PPH 快速取得外國專利,且可提高我國和其他專利局間審查工作分享的效益。相關表格可至智慧局網站首頁→專利→ 進入專利主題網→申請專利→專利審查高速公路(PPH)→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(TW-SUPA)專區→下載 「發明專利TW-SUPA 審查申請書」 。
※ 本文專利問答整理自中華民國智慧財產局最新專利審查指南。資訊僅供參考,如有修正請以智慧局最新公告為準。
如果您對台灣或跨國專利申請流程、申請規費或專利查詢有任何疑問,歡迎聯絡 慧誠專利師事務所 諮詢(Email:service@twpto.com / 官方 LINE:@WrsUkSx / 專利師將竭誠為您服務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