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慧局目前係與美國簽訂一般型 PPH 計畫,及與日本、西班牙、韓國、波蘭、加拿大及法國簽訂增強型 PPH 計畫(PPH MOTTAINAI),分述如下:
(1) 一般型 PPH:當一專利申請案之部分或全部請求項在第一申請局(office of firstfiling,簡稱 OFF)經過實質審查獲准專利後,該案申請人可以藉由提供給第二申請局(office of second filing ,簡稱 OSF) 相關資料,使 OSF 得以利用 OFF 的檢索與審查結果,進而加速該案件的審查。
(2) 增強型 PPH:(亦即 PPH MOTTAINAI) 不限制僅有第一申請局 (Office of FirstFiling,簡稱 OFF)的檢索與審查結果才可為第二申請局(Office of Second Filing,簡稱 OSF)所參考,即只要是相互簽訂 PPH MOTTAINAI 計畫之其中之一專利局先有審查結果,申請人均得以利用之,向另一局提出加速審查申請。即當一專利申請案,其在先審查專利局(Office of Earlier Examination ,簡稱 OEE)已經有請求項經審查達到可核准者,申請人可依據此計畫提出 PPH 申請,使得後審查專利局(Office of Later Examination,簡稱 OLE)的專利申請案得以進行加速審查。
(1) 一般型 PPH:當一專利申請案之部分或全部請求項在第一申請局(office of firstfiling,簡稱 OFF)經過實質審查獲准專利後,該案申請人可以藉由提供給第二申請局(office of second filing ,簡稱 OSF) 相關資料,使 OSF 得以利用 OFF 的檢索與審查結果,進而加速該案件的審查。
(2) 增強型 PPH:(亦即 PPH MOTTAINAI) 不限制僅有第一申請局 (Office of FirstFiling,簡稱 OFF)的檢索與審查結果才可為第二申請局(Office of Second Filing,簡稱 OSF)所參考,即只要是相互簽訂 PPH MOTTAINAI 計畫之其中之一專利局先有審查結果,申請人均得以利用之,向另一局提出加速審查申請。即當一專利申請案,其在先審查專利局(Office of Earlier Examination ,簡稱 OEE)已經有請求項經審查達到可核准者,申請人可依據此計畫提出 PPH 申請,使得後審查專利局(Office of Later Examination,簡稱 OLE)的專利申請案得以進行加速審查。
※ 本文專利問答整理自中華民國智慧財產局最新專利審查指南。資訊僅供參考,如有修正請以智慧局最新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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