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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利常見問題 Q&A

[專利問答] 發明申請案如有撤回優先權主張、處分不受理優先權主張或視為未主張優先權時,會影響公開時間嗎? — 發明早期公開

答:

發明申請案之優先權主張經申請人撤回、處分不受理或視為未主張者,其公開日將改自申請日後計算 18 個月;如果申請時有主張二項以上優先權,而原先最早之優先權主張經撤回、處分不受理或視為未主張者,則以其餘受理的優先權主張中最早之優先權日後經過 18 個月公開。但申請人如果在最早優先權日後 15個月才撤回最早之優先權主張者,因智慧局已開始進行公開準備作業,該申請案仍將公開。


※ 本文專利問答整理自中華民國智慧財產局最新專利審查指南。資訊僅供參考,如有修正請以智慧局最新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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