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慧局並沒有通知專利權人繳納年費的義務。但是為了避免專利權人因為忘記繳交年費而使專利權消滅 , 特別提供了提醒專利權人按時繳納年費的服務性質的便民措施。智慧局會在專利年費應繳期限前 2.5 個月印送 「專利年費繳納通知單」 ,若是專利權人超過期限仍未繳交 , 在6 個月按比例加繳期限屆滿前 2 至 3 個月再寄送 「專利年費補繳通知單」 通知專利權人及其代理人 (外國人只通知代理人) 。另一種通知方式是電子郵件。專利代理人、專利權人如果有意願改用這種方式通知服務(不再寄送紙本通知) ,可e-mail 至 ipopappr@tipo.gov.tw 提供自己的「ID碼(身分統一編號)、電子信箱、聯絡人姓名、聯絡電話及傳真號碼」給智慧局。
※ 本文專利問答整理自中華民國智慧財產局最新專利審查指南。資訊僅供參考,如有修正請以智慧局最新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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