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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利常見問題 Q&A

[專利問答] 專利師可以當專利侵權訴訟的訴訟代理人嗎? — 專利師管理

答:

依現行民事訴訟法第 68 條及第 466 條之 1 分別規定「訴訟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。但經審判長許可者,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」 、 「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,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。」因此,專利侵權訴訟之訴訟代理人原則上應委任律師,但經審判長許可,專利師亦得為之。惟專利侵權訴訟上訴至第三審法院時,依上開法律規定,仍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。


※ 本文專利問答整理自中華民國智慧財產局最新專利審查指南。資訊僅供參考,如有修正請以智慧局最新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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