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需要;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,不須備具理由及證據,不須指明違反專利要件之事由及專利法條款 , 智慧局將依專利法第115 條第 4 項所列各條款全部予以比對。若申請人附具證據,智慧局會參酌該證據。
※ 本文專利問答整理自中華民國智慧財產局最新專利審查指南。資訊僅供參考,如有修正請以智慧局最新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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