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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利常見問題 Q&A

[專利問答] 不服新型形式審查的結果,可以申請再審查嗎? — 新型專利形式審查

答:

新型因採形式審查,如不服新型形式審查之處分,並無再審查之適用,申請人可於收到處分書之次日起 30 天內 , 備具訴願書正 、 副本(正本: 經濟部 、 副本 :經濟部智慧財產局),並均須檢附處分書影本,經由智慧局或直接向經濟部提起訴願。


※ 本文專利問答整理自中華民國智慧財產局最新專利審查指南。資訊僅供參考,如有修正請以智慧局最新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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