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 年以後之專利年費未於補繳期限屆滿前繳納者,依法其專利權自原繳費期限屆滿後消滅。原則上,智慧局會在補繳期限屆滿後 2 個月辦理公告,將消滅之事實刊登專利公報公告之。因此,大約在原繳費期限 8 個月後即可於智慧局網站上看到專利權消滅的資訊。
※ 本文專利問答整理自中華民國智慧財產局最新專利審查指南。資訊僅供參考,如有修正請以智慧局最新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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