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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利常見問題 Q&A

[專利問答] 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後已逾 18 個月始申請分割或改請為發明之申請案,將於何時公開? — 發明早期公開

答:

分割後之發明案及改請後之發明案係援用原申請日,自原申請日 (有主張優先權者,為最早優先權日)後可能已逾 18 個月,將儘速予以公開。


※ 本文專利問答整理自中華民國智慧財產局最新專利審查指南。資訊僅供參考,如有修正請以智慧局最新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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