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割後之發明案及改請後之發明案係援用原申請日,自原申請日 (有主張優先權者,為最早優先權日)後可能已逾 18 個月,將儘速予以公開。
※ 本文專利問答整理自中華民國智慧財產局最新專利審查指南。資訊僅供參考,如有修正請以智慧局最新公告為準。
如果您對台灣或跨國專利申請流程、申請規費或專利查詢有任何疑問,歡迎聯絡 慧誠專利師事務所 諮詢(Email:service@twpto.com / 官方 LINE:@WrsUkSx / 專利師將竭誠為您服務)。